現行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辦理時程至今年底結束,農糧署規劃自一○七年起推動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先針對八十三至九十二年基期年農地,採堆疊式獎勵方式辦理;後續將與規劃中的國土計畫法農地相關措施銜接,擴及全國農地,以確保農地農用與農民收益。
農糧署指出,為加速調整農業產業結構,農委會規劃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接續該活化農地計畫,將以對地綠色給付及作物獎勵等堆疊式補貼方式,並通盤檢討獎勵進口替代、外銷主力及發展潛力等作物品項及獎勵標準,以配合大糧倉計畫,加速活化休耕農地,提高國產糧食自給率。
農糧署表示,該計畫階段性納入對地綠色給付之農地農用概念,維持以八十三至九十二年為基期年,並將視劃設農業發展地區時程滾動檢討調整;凡農地在基期年十年中任何一年當期作種稻或契約蔗作有案;或於八十三至八十五年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或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轉作休耕有案之農田,均可參加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農糧署強調,一○七年全面推動直接給付後,公糧保價收購及直接給付仍維持二擇一;除鼓勵農友生產高品質水稻申領稻作直接給付,銷售市場不交公糧,對於仍有意願繳售公糧者,也不影響其權益;現已完成全國農地盤點調查作業,後續將協同地方政府劃設農業發展區位,落實農地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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