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夜市因受到住戶抗議,學甲區公所決定從八月二十七日起斷電,引發各界關切。夜市自治會長吳三文表示,向市場處申請就地合法期限到明年八月,希望區公所可以繼續供電到那時,這段期間將另覓地點申請擺攤。
吳三文指出,學甲夜市已有三十多年歷史,是許多學甲人兒時的回憶,全盛時期有三百位攤商,但隨著景氣不佳,現在僅剩一百七十位。先前因縣市合併後,市府公布攤商管理自治條例,夜市申請就地合法,並要通過環保、衛生、消防、交通、都發及地政等相關規定,學甲夜市在一百零四年提出申請通過,時間到一百零七年八月到期。
吳三文說,學甲夜市雖是每週三擺攤一次,申請的路權包括建國、中正、自強及公館路等,每四個月還要繳交九萬元的道路使用規費,但卻受到部分住戶抗議,認為夜市攤商影響生活。
兩年前區公所曾開會協調,當時曾提到要斷電,為解決住戶抱怨,先後也曾研議將夜市移到中正南路、天仁工商等地營業。日前的協調會上仍沒有交集,區公所裁定將在八月二十七日起斷電,在網路上引起諸多討論。
吳三文表示,多數攤商都是使用區公所的電箱插電,每位攤商繳納電費,一旦公所斷電,不論是向住戶接電或用發電機都不是長久之計,希望區公所體恤攤商生計,繼續供電到明年八月,未來也會積極找尋其他地點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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