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海棠襲台,高雄市府因大雨達氣象局標準,宣布三十一日全天停班停課,但日月光員工卻向市府投訴,指公司要求他們正常出勤,且出勤者不加發工資,市府勞工局指出,依現行法令,無法則可罰,日月光則表示,是依據中央氣象局的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及參考中央氣象局高雄市平地累績降雨量,決定正常出勤。
高市府前日宣布依中央氣象局發布二十四小時雨量預測,高雄市降雨量達超大豪雨,因此宣布今全市停止上班上課。但日月光公司要求員工正常出勤,引發員工不滿,向高市府一九九九中心投訴。
勞工局表示,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因素無法出勤,僱主「宜」不扣發工資,而出勤者僱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但「宜」只是建議性質,依現行法令,無罰則可罰。
日月光高雄廠則強調,昨日公司正常營運,同仁在確保自身安全狀況下,正常出勤,未出勤者依規定請假,如遇豪雨阻斷交通,導致上班遲到或無法出勤者,提出證明可請天然災害假或依個案處理。
日月光並表示,是依據中央氣象局的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平地降雨量達三百五十MM即停班停課,另參考中央氣象局高雄市平地累績降雨量,依數據平地雨量不會達雨量警戒值,因此決定正常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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