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縣市垃圾大戰問題,行政院環保署十一日預告訂定廢棄物處理調度辦法草案,明訂未來各地焚化爐應優先處理所屬縣市的一般廢棄物,必要時環保署也擁有焚化爐的統一調度權。該辦法最遲會將在今年十月上路。
近期雲林斗六垃圾大量堆積,影響環境衛生,也在縣市間起衝突。環保署雖早介入協調,但過程不如想像中順利。
為了讓中央統一調度處理垃圾,環保署昨日預告辦法草案,修正重點包含廢棄物處理設施必須優先處理一般廢棄物、中央可以統一調度各地方縣市的焚化爐等設施,被調度者不得拒絕、焚化爐代燒一般廢棄物後的底渣回運比不得高於百分之二十等,讓垃圾調度有明確的法源依據,如果外界沒有意見,該辦法最遲會在今年十月上路。
環保署督察總隊長吳盛忠表示,各縣市環保局每年都應該盤點應處理的垃圾量,若還有缺口,才向環保署提出統一調度;也就是說,各縣市應該自立,先規劃如何減量處理,才能跟環保署申請調度。
吳盛忠說 ,全台有二十四座焚化爐,每年焚燒六百五十萬公噸廢棄物,處理垃圾上沒有問題,但確實有偶發事件,比如風災後大量垃圾出現;禽流感疫情嚴峻,協助焚燒死禽屍體;或者縣市間付費機制、權利義務談不攏、焚化爐正在歲修等,這時才可向環保署申請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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