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尾稀有物種「巨口鯊」,昨天誤落花蓮外海定置漁場的漁網,漁民通報後以五萬多元賣給海產店,隨即將成為桌上佳餚;黑潮基金會表示,台灣目前對鯨鯊「只通報卻不禁捕」,呼籲應盡快列為保育類。
昨天上午九點岸巡一二總隊,接獲花蓮籍漁船「漁津一二八號」吳姓船長通報,在定置漁場誤捕一隻已死亡的巨口鯊,岸巡人員接獲通報,將這尾體寬約十七公尺、重達約七百公斤的巨口鯊緩緩從漁船上吊起,由漁政機關進行丈量身長、體重,完成通報手續後交由漁民載至蘇澳販售。
岸巡東堤安檢所長賴銘琦表示,巨口鯊初步研判為幼鯊,雖非保育類,但已被列為稀有魚種,可能在花蓮近海攝食魚類時,不慎誤闖定置漁場遭到捕獲,漁民捕獲需依法立即通報主管機關後才可以拍賣販售;若漁民未通報遭查獲,將可依《漁業法》開罰三萬元至十五萬元。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卉君表示,巨口鯊體型龐大,多在深海區域活動,相當罕見,現有的調查數量全球僅發現百餘尾,其中花東海域多達有四十尾,推測黑潮是巨口鯊重要的洄游區域,台灣東部理應列為保育重點。
張卉君呼籲,大型魚類成長緩慢、數量稀少,保育動作刻不容緩,世界各國已將鯨鯊列為保育魚類,但台灣現在只通報不禁捕,通報的動作形同虛設,產、官、學界應積極座談,達成禁捕的共識,加速將巨口鯊列入禁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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