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精進考試制度,強化考試取才效能,考選部以國家公務人力需求之有效滿足為指標,全面檢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應試專業科目,考選部部長蔡宗珍表示,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之應試科目架構,自62年以來均未改變,部分專業科目已不合時宜,為使應試科目能夠適切考 選出符合時代需求之人才為國所用,此次進行全面性之檢討修正。本修正案預計最快將於107年開始實施,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仍然 維持現制。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與普通考試乃我國初任公務人員最主要的進用管道,共設有高達197種考試類科(高考119種,普考78種),每年錄取約六千名公務人力生力軍,以滿足中央與地方行政機關各種用人需求。高考三級考試與普通考試均以筆試為主,考試科目均分為普通科目(國文、法學知識與英文)與專業科目。自民國42年起,普通考試專業科目均列考4科,而高考三級專業科目自62年起均列考6科。考試總成績之計算,高考部分普通科目佔20%,所有專業科目之平均成績佔80%;普考部分則是所有列考科目(6科)平均成績計算之。數十年來高普考各類科列考之專業科目變動程度不高,僅有零星的考試科目曾有調整。為契合時代、環境變遷中的國家人才需求,高普考專業科目之設定實有通盤檢討、調整的必要。此亦為考試委員與立法委員長久以來持續關切與期許的改革方向。
本部以適切考選初任公務人力為目標,擬以各類科核心職能為考科設定之準據,檢討不合宜、過時或內容與範圍相互重疊之考科;同時,高考專業科目調整為4科,普考專業科目則調整為3科,以避免考科過多反而稀釋各科專業評鑑效能之失。
組別 |
修正考科 |
現行考科 |
說明 |
文化行政三等 |
一、世界文化史 二、本國文學概論 三、藝術概論 四、文化人類學 |
一、世界文化史 二、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 三、本國文學概論 四、藝術概論 五、文化人類學 六、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
依核心職能需求調整 |
文化行政四等 |
一、本國文學概要 二、世界文化史概要 三、藝術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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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國文學概要 二、世界文化史概要 三、藝術概要 四、文化行政概要 |
依核心職能需求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