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 額:1名(正取1名、得備取1名)、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民權路99號)
資格條件:(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二)需具備普通小型車駕照。(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1.辦理環保相關業務公文處理。2.辦理公文發文、蓋關防、郵寄等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周休二日。(三)月薪:約新臺幣2萬6,642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06年3月2日止,於約僱原因消失或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間:105年12月27日至106年1月3日。 (二)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書面資料(佔40分:學歷20分、工作經驗20分)、面試(佔60分,配分比例包括本局環保業務瞭解情形40分、言詞表達10分、儀表10分)。 (三)甄選辦法:1.採公開徵選。2.針對提交之證件、學歷文件、履歷等書面文件審查。3.初審合格者,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時間另行通知。 (四)請於106年1月3日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履歷資料至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 (五)報名應徵文件:1.A4履歷(含自傳、3個月內2吋照片1張,並註明住址及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2.身分證明及最高學歷證明相關文件影本。 (六)錄取通知:於本局網站公布甄選結果並電話通知當事人辦理僱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七)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1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一個月內有效,上開期限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錄取通知方式: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5日(不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九)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李德元先生,電話:04-22289111分機67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