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日前召開董事會並宣布解散公司,為國內投下震撼彈。消基會昨日舉辦「復興航空宣告停業 消費者權益不容負心」記者會中指出,復航停飛影響所及波及五千多名旅客的權益,而旅行社因興航停飛取消旅行團,應全額退費,並呼籲不應將不利因素全由消費者承擔。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指出,雖然復興航空在第一時間表示,旅客退費與員工資遣費都已交付信託,財務無虞。但興航目前僅公告退票措施,針對消費者因滯留所衍生的食宿費用,卻隻字未提,建議消費者應妥善保存相關契約及額外支出憑證,以備將來求償及啟動團體訴訟等相關事宜。
消基會說,若是債權人、員工對復興航空資產進行扣押,也可能會壓縮消費者理賠的範圍、權益。
消基會表示,觀光局與消保處將這次興航停飛視為「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雙方當事人之事由」不合理。興航絕對有充分時間告知旅行社與消費者及早應變,同時,依據民法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最高法院一九九○年的判決,旅行社套裝行程契約須承擔食宿責任,交由他人無法履約,由旅行社一併承擔,因此則應全額退費。
新聞連結: 中華日報 | 全國新聞